2018年11月13日07:30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樊雪婧
校外培訓,這一關乎千家萬戶的關鍵詞終于有了標準答案。12日,河南省教育廳等四部門發布《關于印發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的通知》(以下簡稱《標準(試行)》,公布河南省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標準(試行)并于即日開始實施。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注意到,《標準(試行)》中,為校外培訓機構設置條件及辦學要求的方方面面都設定了“規定動作”,可謂細致入微。比如,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專職教師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3、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場地不低于3平方米、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地中小學同期進度……
營利性培訓機構名稱中必須出現“公司”字樣
據悉,《標準(試行)》由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校外培訓機構應發展素質教育,堅持教育的公益屬性。
對于校外培訓機構的舉辦者,《標準(試行)》提出嚴格規定,須為國家機構以外的法人或自然人,且信用狀況良好。并再次強調,中小學校不得舉辦或參與舉辦校外培訓機構。
此外,對于校外培訓機構的名稱如何制定也有了標準。其中,《標準(試行)》要求,校外培訓機構只能使用一個名稱,其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有損于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其他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違背社會道德風尚,不得冠以“中國”“中華”“全國”“國際”“世界”“全球”“河南省”“全省”等字樣。同時使用外文名稱的,其外文名稱應當與中文名稱語義一致。
校外培訓機構名稱的行政區劃、行業表述應當與機構辦學所在地、類別等相符合,名稱中的組織形式必須明確易懂。非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一般表述為:××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輔導等)學校或中心;營利性校外培訓機構一般表述為:××培訓(課外培訓、課外教育、輔導等)學校(或中心)有限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且不得使用簡稱。
校外培訓機構應本著簡潔、直觀、準確、規范的原則,根據學生所處年級和參訓學科,命名學科類培訓班名稱。
專職教師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3
根據《標準(試行)》,校外培訓機構的校長(行政負責人)應當熟悉相關法律法規及教育教學規律,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相關教育管理經驗和良好業績;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另外,校外培訓機構應當根據所開設培訓項目及規模,配備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其中專職教師不得少于教師總數的1/3,單個教學場所或教學點的專職教師不得少于3人。從事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教師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校外培訓機構不得聘用中小學在職教師。聘用外籍人員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配備專職教學管理人員,教學管理人員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居民住宅、工業用房等不得作為辦學場所
《標準(試行)》提出,校外培訓機構必須有符合安全條件的,與培訓內容和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所。其中特別提到,居民住宅、地下室、工業用房、臨時搭建和加蓋的房屋等不得作為校外培訓機構的辦學場所。
另外,校外培訓機構教學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培訓場所總建筑面積的2/3,且同一培訓時段內生均面積不低于3平方米,確保不擁擠、易疏散;必須符合國家關于消防、環保、衛生、食品經營等管理規定要求。
同時,舉辦者以自有場所舉辦的,應提供培訓場所的產權證明材料;租用場地的,應提供場地的產權證明材料,以及與產權人或由產權人授權人簽訂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賃合同(協議)》,租賃期一般不少于二年。
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地中小學同期進度
根據《標準(試行)》,校外培訓機構開展語文、數學、英語及物理、化學、生物等學科知識培訓的內容、班次、招生對象、進度、上課時間等要向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備案并向社會公布。
培訓內容不得超出相應的國家課程標準,培訓班次必須與招生對象所處年級相匹配,培訓進度不得超過所在縣(市、區)中小學同期進度。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時間不得和當地中小學校教學時間相沖突,培訓結束時間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業。
嚴禁組織舉辦中小學生學科類等級考試、競賽及進行排名,嚴禁將培訓結果與中小學校招生入學相掛鉤。
校外培訓機構在同一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均須經過批準;跨縣域設立分支機構或培訓點的,需到分支機構或培訓點所在地縣級教育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