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7日10:54 來源:大河報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首席記者劉廣超通訊員閆晴
本報訊只因不滿公交車啟動太急,男子與女司機發生口角,憤怒之下還上前搶奪方向盤,導致車上兩名乘客受傷。11月26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從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日前檢察院已經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涉案人員李某某提起了公訴。
據檢察機關調查,今年44歲的李某某系駐馬店市西平縣人,曾兩次因盜竊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四年。5月5日下午4時許,李某某酒后乘坐一輛30路公交車,以嫌公交車起速太快、自己剛上車還未站穩險些摔倒為由,與公交車女司機張某某發生口角,進而引發爭吵。當公交車行至漯河市開發區解放路南段時,李某某突然從座位上起身沖到女司機駕駛位前,強行搶奪公交車司機手中的方向盤。
由于當時公交車行駛速度約每小時40公里,李某某的行為致使公交車猛烈搖擺,司機張某某采取緊急剎車措施后,才沒有使公交車進一步失控,但車上的兩名乘客卻受了輕傷。司機停車后隨即打了報警電話,李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檢察院審理認為,李某某搶奪正在行駛中的公交車方向盤,侵犯了社會公共安全,危害到不特定人群的人身安全,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應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六條之規定,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只因不滿公交車啟動太急,男子與女司機發生口角,憤怒之下還上前搶奪方向盤,導致車上兩名乘客受傷。11月26日,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從漯河市召陵區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日前檢察院已經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涉案人員李某某提起了公訴。
18日下午,綿陽3路公交車上,一名大媽因公交車離站后要求下車,隨后搶奪公交車方向盤(紅星新聞曾報道),20日晚11時許,綿陽警方發布通報,搶奪方向盤的大媽已被警方治安拘留10日。
一輛重慶駛往四川資陽市安岳縣的大巴車在渝蓉高速重慶大足段快速行駛時,司機李一強突然暈倒,導致車輛失控,撞上右側護欄并繼續向前沖去。所幸,坐在第一排的乘客侯義在驚醒后,第一時間沖過去,穩住方向盤,救了一車20人。很快,大巴停了下來,避免了一場可能帶來重大災難的交通事故。
最高人民法院案例研究院11月9日舉辦第十一期“案例大講壇”,以“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故”等案例為樣本,就對正在駕駛公交車的司機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如何認定法律責任、如何預防等問題展開研討。
進口博覽會今天進入第4天,國家會展中心萬商云集,觀展人潮如流。該車采用的半自動化的駕駛技術,在車廂內看上去和一般的車沒有明顯區別,但是在方向盤的上方有一個燈光帶。
9月10日,南都記者聯系了涉事楊教練,據其介紹,在教學過程中,張先生比較緊張,沒有聽從他的指令。他伸手上去想幫助張先生控制方向盤,但是并沒有注意到手中的香煙,無意中把張先生燙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