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5日09:44 來源:新京報
新京報快訊(記者 何強)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人民法院始終立足審判職能,嚴厲打擊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的犯罪行為,近4年全國法院審結強奸罪案件七萬余件,審結猥褻兒童罪案件超萬件。
2010年、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先后發布《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關于審理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為依法嚴懲此類犯罪發揮指導作用。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拐賣婦女兒童罪案件2806件,審結拐騙兒童罪案件403件,審結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罪案件288件;全國法院共審結一審強奸罪案件75204件,審結強制猥褻罪案件9889件,審結猥褻兒童罪案件11519件。
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與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共同發布《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明確了法律政策適用。2015年至2018年11月,人民法院共審結一審離婚糾紛案件5472123件,審結撫養、扶養糾紛案件259184件,審結撫養費糾紛案件151377件,審結探望權糾紛案件16959件。
新京報記者 何強
【#奸淫不滿10周歲幼女將適用更重刑罰#】今天,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二審稿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加強對未成年人的刑法保護。①修改奸淫幼女犯罪,對奸淫不滿十周歲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傷害等嚴重情形明確適用更重刑罰。
據“道里檢察”9月3日通報,哈爾濱“性侵5歲幼女案”嫌犯劉某某涉嫌強奸罪、猥褻兒童罪被批捕。編輯 賈聰聰 來源:道里檢察
孩子純凈如白紙,涉世較淺,自我保護意識、防護意識較弱。審理過程中,通過對受害人小欣自述、煙酒店監控視頻、小欣母親、被告人陳述等證據進行證實,法院認為事情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原標題:《社會、學校、家庭“三位一體” 嚴懲猥褻兒童犯罪,保護兒童遠離侵害》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法院對新城控股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兒童案進行不公開審理,并于6月17日一審宣判:王振華、周燕芬犯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年、4年。
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去年7月3日下午,多家媒體曝出新城控股集團時任董事長王振華因猥褻女童,被上海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據上海普陀法院微博消息,2020年6月16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普陀法院)依法不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猥褻兒童案。法院根據兩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經合議庭評議,于6月17日當庭對被告人王振華、周燕芬作出判決,以猥褻兒童罪分別判處被告人王振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四年。
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姜啟波今天(12月18日)表示,今年1月至11月,全國法院共一審審結猥褻兒童罪的案件4159件。針對強奸、猥褻等性侵兒童犯罪的多發態勢,人民法院堅持零容忍立場,對犯罪性質、情節極其惡劣,后果極其嚴重的性侵兒童案件,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今日,上海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周某某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7月10日,上海普陀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對王某某、周某某批準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新城集團原董事長王振華涉嫌猥褻女童并被刑拘,持續引發公眾關注。根據警方通報,周某,女,49歲,江蘇人,是她帶著兩名女童到上海的酒店,后女童被王振華猥褻,周某于7月2日自首后被上海警方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