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7月01日07:28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鄭州交通秩序整治升級 7月3日起開始嚴查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郭兵通訊員王洪巖李霞
6月30日,鄭州警方召開全市公安機關交通秩序綜合整治提升工作動員部署會。記者從會上了解到,全市將從7月3日起開展城市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會上,鄭州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李珂表示,這次綜合整治行動涵蓋鄭州全市所有區域,堅持“治標治本相結合,先治標后治本”的原則,對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環境整治進行提升。
重點路段至少配備一臺拖車,專治亂停亂放
針對機動車違停治理,鄭州市公安局副局長張保在會上介紹,相關部門將加大力度拖移路內違法停放的機動車。重點區域主要路段上至少配備一輛拖車,對不聽勸阻的車輛、占壓盲道、高峰期間占壓主干道、長期占壓公共車位的僵尸車堅決予以拖移。車主領取違法車輛時,還要同時接受“三教育一采集”。此外,公安交警部門要配合轄區政府做好遷移重點區域沿線吸引路邊違法停車的商戶工作,從重處罰此類違法停車行為。
針對目前鄭州泊位緊張的現狀,市交警支隊將配合城管部門科學布置停車位,增加路內停車泊位。
非機動車的亂停亂放也是此次整治重點。會議要求,做好非機動車停放“退路進院”工作。重點區域內所有單位員工的非機動車停車場由本單位解決,不得在道路上停放,非機動車停車位只做社會車輛臨時停放使用。做好共享單車嚴管示范路“禁停區”治理工作。
多次交通違法將錄入鄭州市信用平臺
市交警支隊聯合各相關分局交管巡防大隊,對在非機動車和行人交通違法易發時段和點段開展集中行動,嚴查闖紅燈、隨意橫穿馬路、逆行、違法載人、隨意翻越道路隔離設施、不按車道行駛、上高架等交通亂象。對查扣的人員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并依法進行處罰。
攔車乞討、發廣告的也注意了,對于這些亂象較多的區域,公安交管部門將部署警力,對此違法行為一律采取“三教育一采集”,并通知轄區分局治安部門到場進行依法從嚴從重處罰。
市公安局將對“三教育一采集”數據庫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將多次交通違法行為人信息共享給發改部門,錄入鄭州市信用平臺,并計入市民個人信用積分,由相關單位實施聯合懲戒。
1
此次綜合整治的對象有哪些?
無論是開車的、騎車的、走路的,從現在開始,都要“念念緊箍咒”了。
2
此次綜合整治重點有哪些?
(一讓):機動車不禮讓斑馬線;
(兩牌):假牌、套牌;
(兩闖):闖禁行、闖紅燈;
(三駕):酒駕、醉駕、毒駕;
(五亂):亂停車、亂變道、亂鳴笛、亂用燈
光、亂拋物等交通違法行為。
3
此次綜合整治分三個階段
集中排查階段為6月30日~7月2日
集中整治階段為7月3日~8月15日
8月15日以后為持續提升階段。
劃重點:多次交通違法行為人信息將錄入鄭州市信用平臺,并計入市民個人信用積分,由相關單位實施聯合懲戒。
你知道嗎,高速公路行車途中,很多事故都發生在出口。近日,河南高速交警在鄭州周邊高速安裝21處抓拍“神器”,全天對高速分道口區域車輛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河南廣播電視臺交通事業部編輯 冰霜
從10月22號開始,鄭州交警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對于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抓拍錄入,將對車輛駕駛員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的處罰。
從10月22號開始,鄭州交警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對于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抓拍錄入,將對車輛駕駛員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的處罰。
11月23日,鄭州市交警支隊發布消息,從10月22號開始,鄭州交警部門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處罰。對于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一經抓拍錄入,將對車輛駕駛員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的處罰。
11月15日,記者從公安部交管局獲悉,11月11日下午17時許,在河北省巨鹿縣,路面交警在巡邏執勤時,收到緝查布控系統指令:一輛號牌為冀EK85**的報廢面包車在轄區內出現。最終,郝某某因上述多項交通違法行為,被合并處罰款6200元,行政拘留5日,涉案車輛被強制報廢。
2020年10月31日晚,鄭州交警聯合鄭州市城管局執法人員,在全市開展渣土車集中嚴查行動。當晚21:30至23:30,鄭州交警共現場處罰渣土車等重型貨車交通違法行為39起,其中闖禁行11起、涉牌5起、涉證3起、其它20起,市城管局查扣渣土車2臺。
監控抓拍+人工甄別 據介紹,道路監控對違法車輛進行抓拍后,工作人員將對違法車輛信息進行仔細甄別審核,確認無誤的,將對違法行為進行錄入處罰。
鄭州交警一直以來對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采取定期組織集中行動現場和電子警察抓拍兩種方法嚴查,但主要針對駕駛人不系安全帶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處罰。據介紹,道路監控對違法車輛進行抓拍后,工作人員將對違法車輛信息進行仔細甄別審核,確認無誤的,將對違法行為進行錄入處罰。
2020年10月22日起,鄭州交警將通過電子監控設備,對機動車副駕駛不系安全帶的交通違法行為,進行抓拍取證,并依法進行處罰。根據《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條:機動車乘車人未使用安全帶,將對車輛駕駛人處以10元罰款,不扣分。
從2020年10月10日晚起,河南省內取消在交管12123上處理3分以下違章不記分的鼓勵政策 ,以后再有闖禁行,違法停車等行為,都是要接受罰款和記分的。根據道路安全法規定,不管您產生3分以下還是3分以上的違章,都是要正常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