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5日22:22 來源:河南新聞廣播
鶴壁市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
關于實施城區機動車限行措施的通告
為有效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持續改善我市空氣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決定在主城區實施機動車限行措施,現將有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限行時間
從2020年6月10日開始,結束時間另行通知,每周一至周五的7時至20時對機動車實施限行,法定節假日不限行。
二、限行區域
(一)鶴壁新城區(淇濱區、開發區、市城鄉一體化示范區)淇水路以北、渤海路以南、107國道以東,泰山路以西區域(不含以上路段)。
(二)山城區:牟山大道以北;東環線以西;湯河街以南;西環線以東區域(不含以上路段)。
三、限行規定
(一)對進入限行區城的所有機動車,實行每日限制兩個車牌尾號的車輛通行。“尾號”即:為機動車號牌末尾的數字(號牌末位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個數字為準)。
星期一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1、6;
星期二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2、7;
星期三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3、8;
星期四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4、9;
星期五限行機動車車牌尾號為5、0;
(二)運輸貨物的機動車(含小型藍牌貨車、廂式貨車)必須辦理入市通行證,已辦理通行證的貨車,同時遵守本限行規定。
(三)限行期間遇有重度以上污染天氣,需要啟動更高級別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另行通告。
四、特許通行
違反本通告規定在限行范圍內行駛的機動車輛,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視頻監控抓拍和民警路檢路査依法予以處罰。
特此通告。
來源:河南新聞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