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24日18:39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香港警方23日破獲了一起涉及3.64億港元的洗黑錢案,拘捕了2名同居男女。目前警方正在調查案件的幕后主使。
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周穎嘉。
據多家港媒報道,案中被捕男子32歲,自稱無業。被捕的女子22歲,據悉為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的大四學生。兩人為同居關系,均涉嫌“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
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組高級督察周穎嘉表示,經警方調查,2人在去年10月至今年5月的短短七個月內,利用個人銀行賬戶,共收取3.64億港元的不明來歷款項。在行動中,警方凍結相關賬戶大約50萬港元的款項,以及檢獲手機作為證物。
周穎嘉繼續稱,案件涉及兩個銀行賬戶,初步得知涉案款項存入這2個賬戶后,會再轉賬給其他人。至于相關款項是否用作支持某些運動,或是來自其他犯罪則仍待調查,不排除再有相關人士被捕。
周穎嘉強調,打擊“洗黑錢”是警隊今年首要行動目標之一。并重申利用銀行賬戶處理不明來歷款項,無論有否涉及金錢報酬,都有可能觸犯罪行。根據香港法例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500萬港元罰款及入獄14年。
有-港媒報道稱,近期有人在社交媒體發布“掙快錢”廣告,稱只要提供銀行賬戶,用作協助基金存取款項,即可輕松賺錢。有人聲稱美國的一些機構,每星期都會匯款到香港,用作支援“黃絲”,但因資金較為敏感,容易被銀行及執法部門盯上,因此要借助他人賬戶代收款項。他們揚言提供賬戶“撐手足”,平均每月還可獲得一萬多港元的收入。警方稱,已留意到有關報道,目前正調查是否與昨天破獲的3.64億港元洗黑錢案有關。
記者趙友平】據港媒消息,香港警方今(15日)晨到香港觀塘創紀之城搜查亂港頭目黎智英名下其中一個辦公室,帶走一批證物。報道稱,香港警方14名探員今晨到觀塘創紀之城搜查黎智英名下其中一個辦公室,并帶走一批證物。
圖為毒品調查科警司(行動)鄒旺忠(左)及毒品調查科總督察(行動)葉秀蘭(右)出席記者會。2020年8月30日下午,香港警方毒品調查科舉行記者會,交代27日晚上在上水進行的反毒品行動,行動中檢獲的多種毒品,總市值約一億七千萬港元。
據香港“東網”報道,25日上午9時38分,香港警方接到報警稱粉嶺地區發生一起珠寶店搶劫案。兩名身穿深色衣服的劫匪,手持牛肉刀和鐵錘闖進珠寶店,用鐵錘猛砸珠寶柜臺,作案時還有顧客在場。
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因被控涉嫌一宗刑事恐嚇案件,于24日在香港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根據香港《刑事罪行條例》,刑事恐嚇案件若經循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兩年;若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監禁5年。
題:用手觸摸二戰炸彈的人——訪香港警方拆彈專家 2月29日在香港皇后大道東錫克廟附近工地挖掘出一枚重約500公斤的炸彈,長度大約1.3米、直徑0.4米,里面有炸藥250公斤。
香港警方12日接受新華社記者采訪時表示,香港警方一直十分尊重新聞、言論和出版自由,10日的行動完全是依法進行,保障國家安全。就10日行動的采訪安排方面,警方重申,一向十分尊重新聞自由和傳媒采訪的權利,在不影響行動效能的大前提下,警方都會盡量配合和便利傳媒的采訪工作。
日前,香港警方依據香港國安法和本地法律,對黎智英等人采取拘捕行動,令人拍手稱快。“一國兩制”的底線不容觸碰,法治不容挑戰,依法嚴懲反中亂港分子,是維護香港長治久安的必要之舉。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言人12日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對黎智英等人實施的拘捕行動。香港警方10日以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欺詐等罪名拘捕10人,其中就包括亂港分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香港警方昨天(10日)采取行動,拘捕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及串謀詐騙的10人,其中包括亂港頭目、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
針對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就中國香港警方拘捕反中亂港分子黎智英發表錯誤言論,中國駐歐盟使團發言人10日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說,歐盟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機構依法履行職責說三道四,公然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中方對此堅決反對。歐盟對外行動署發言人當天發表聲明稱,香港警方拘捕黎智英“加劇了人們對香港言論和媒體自由的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