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促進網絡小額貸款業務規范健康發展,11月2日,銀保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就《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
意見提出,對自然人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30萬元,不得超過其最近3年年均收入的三分之一,該兩項金額中的較低者為貸款金額最高限額;對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關聯方的單戶網絡小額貸款余額原則上不得超過人民幣100萬元。在貸款用途方面,《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指出,小額貸款公司應與借款人明確約定貸款用途,并且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貸款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國家宏觀調控和產業政策。網絡小額貸款不得用于以下用途:1、從事債券、股票、金融衍生品、資產管理產品等投資;2、購房及償還住房抵押貸款;3、法律法規、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監督管理部門禁止的其他用途。另外,《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也明確了網絡小額貸款業務的基本定義:是指小額貸款公司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移動互聯網等技術手段,運用互聯網平臺積累的客戶經營、網絡消費、網絡交易等內生數據信息以及通過合法渠道獲取的其他數據信息,分析評定借款客戶信用風險,確定貸款方式和額度,并在線上完成貸款申請、風險審核、貸款審批、貸款發放和貸款回收等流程的小額貸款業務。
( 河南經濟廣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