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下午,三門峽市公安局官方公眾號“平安三門峽”接到群眾舉報,小編看了一下內容,也被嚇了一跳,截屏如下:
在網上傳的還有該司機在運營期間的乘客呼叫記錄和行程 (為保護乘車人員的個人隱私,在此不再發布)。
看看,人家“滴滴出行”公司的這張函寫的很清楚,是“煩請幫助核實病情”,而不是通知!!!但是有些人,只看了一眼開頭,就開始沉不住氣了。
然而,這是真的嗎?既然人家已經發來了函,那咱們就必須高度重視認真對待。案發之后,小編第一時間就聯系了三門峽市公安局網安支隊進行核實,值班民警王超已經連夜展開查證工作。2月13日(今天)一大早,在確定查實段某的個人信息后,由網安支隊牽頭,聯合案發地管轄的東城分局民警以及多個相關單位的工作人員,將段某依法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詢問、檢測。
網安支隊民警王超對段某進行詢問
經查:段某(男,42歲,三門峽湖濱區交口鄉人)因在疫情期間按照規定暫停運營,不能跑車就沒有了收入。2月10日上午,段某在網上看到了一則“滴滴出行”發布的一條“確診司機可獲得每天300元津貼”的公告,內容如下:
自2019年12月15日至疫情結束前,所有完成線上訂單的滴滴網約車、出租車、代駕司機和順風車車主,一旦確診,住院期間,平臺將每天提供300元住院津貼(每人最高3萬元),特殊情況下提供最高50萬的專項保障金。
看到此條公告后,段某于2月11日在滴滴平臺上登記了申領補助的個人信息,于2月12日(昨日)12時12分,給“滴滴出行”客服打電話咨詢申領情況,并聲稱自己已經確診,目前被醫院隔離,按照“滴滴公司”發布的公告,可以申請補助。
然而段某沒有想到的是,事發之后,“滴滴出行”在第一時間就向三門峽相關部門發出了“報備函”,也就是大家在網上看到的上面那張截屏,還在附件中發來了該車在運營期間的所有乘客信息,便于當地政府迅速開展尋找、排查、檢測、隔離等緊急管控措施。沒曾想,這張“報備函”和附件,瞬間就在網上散播傳開,著實令許多市民感到恐慌,特別是在附件中看到“有自己信息”的群眾,更是受到了不小的驚嚇,紛紛給司機段某打電話求證,討要說法。
經對段某進行詢問、檢測、觀察,段某體溫正常,無咳嗽、無發熱,并未有感染新型冠狀病毒的任何癥狀。近期也未曾去過武漢,與武漢返峽人員也未曾接觸過等,純屬謊報疫情。
東城分局民警對段某進行詢問
最終,東城分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規定,依法對段某給予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至此,因段某為了一己私利編造謊言所引發的“滴滴司機被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的網傳信息得以證實為虛假信息。此時的段某也已認錯悔過,無言以對。
小編再次感謝熱心群眾的舉報,共同維護我大三門峽的平安!疫情不退,我們不退!三門峽公安全體警員將繼續嚴陣以待、堅守崗位,義無反顧、義不容辭、一如既往的守護在您的身邊!
目前正是疫情防控的關鍵時期,各地均已發布了關于疫情期間從嚴從重處罰違法犯罪行為的通告、進一步加強返峽復工人員管理的公告,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千萬不要聚會扎堆,千萬不要無事出門、千萬不要惹是生非!眾志成城、聽從指揮、配合工作、理性面對,齊心協力,做好防護,堅決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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