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前正是抗洪搶險的特殊時期
很我們需要堅持不信謠、不傳謠
但總有一小部分人利用機會編造謠言
給我們的社會穩定和救援工作添亂!
京廣隧道拖出公交車?假消息!
網傳“京廣隧道拖出來公交車”,引發眾多網友關注和擔心。7月26日,據鄭州市隧道管理中心回應,京廣隧道內平時不允許公交車通行。經鄭州公交集團工作人員證實,網傳所示的視頻畫面為7月21日從中原路京廣路(東西方向)地下道拖移出的B5路公交車。
7月20日因突發汛情,B5路繞行后滯留在地下道口位置。事發后,消防和交警對被困的乘客及車長全部進行了轉移安置。由于事發后公交車前后左右私家車輛眾多,無法及時將車輛駛出,一直至7月21日,周邊私家車都已清理完畢,公交車才得以拖離。整個過程無人員傷亡。
網傳衛輝被放棄?假的!
連日來,河南省的暴雨引發關注。7月26日,不斷有“衛輝已經放棄了”的消息在傳播。當日17時許,衛輝市委書記對此回應:“那都是假的,咋可能啊。”7月26日上午,衛輝市委書記發表視頻講話表示,當前衛輝市正在組織全體機關干部抽排水,當天下午衛輝市的水位就會明顯下降,希望廣大市民不要恐慌。
全域炸大堤,犧牲衛輝、保新鄉?假的!
為河南特大洪災遇難同胞舉行全國性哀悼活動?謠言!
具體貼文內容如下:國務院決定,為表達全國各族人民對河南省特大洪災遇難同胞的深切哀悼,2021年7月28日舉行全國哀悼活動,全國和駐外使領館下半旗致哀,停止公共娛樂活動。文化部辦公廳也發布了執行國務院“全國哀悼活動”決定的緊急通知。通知表示: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停止一切游戲、音樂、影視等相關娛樂活動;各互聯網文化經營單位停止一切網絡音樂、網絡游戲、網絡動漫、網絡影視等娛樂活動。7月28日9時起,全國人民默哀3分鐘,屆時汽車、火車、艦船鳴笛,防空警報鳴響。
而搜索“中央人民政府”和文化和旅游部官方網站發現,并無上述網友所說通知,該消息純粹是謠言!
制造謠言、散播謠言的僥幸心理
這些人利用謠言牟利、博取關注、
誤導群眾甚至擾亂社會秩序
但是要記得,造謠、傳謠
都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造謠要擔這些法律責任
民事責任方面,如果散布謠言侵犯了公民個人的名譽權,或者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商業信譽的,依據我國民法通則的規定,要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及賠償損失的法律責任。
行政責任方面,如果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面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或者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尚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等規定給予拘留、罰款等行政處罰。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面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虛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物質或者傳染病病原體等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三)揚言實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擾亂公共秩序的。”
刑事責任方面,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條中之一規定:編造虛假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或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來源:鄭州發布、衛輝融媒、頂端新聞、上觀新聞、鄭州本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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