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3月14日16:56 來源:人民網-法治頻道
人民網北京3月13日電 (孟植良)為支持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便利投資者和市場主體低成本、高效率解決糾紛,進一步完善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與證監會按照兩家單位《關于全面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法【2018】305號)關于充分運用在線糾紛解決方式開展工作的要求,共同推動人民法院調解平臺(tiaojie.court.gov.cn,以下簡稱法院調解平臺)與中國投資者網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解決平臺(www.investor.org.cn,以下簡稱投資者網平臺)實現數據交換、互聯互通,建立協調聯動、高效便民的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
目前,法院調解平臺有全國2800多家法院接入;投資者網平臺入駐的證券期貨調解組織(以下簡稱調解組織)覆蓋資本市場各投資業務領域、全國各轄區。兩個平臺的聯通,可以實現線上接收法院委派或委托調解、接收投資者調解申請、調解員選擇、組織調解、調解協議線上申請司法確認等功能。
一方面,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申請后,經當事人同意,法院通過法院調解平臺向其特邀調解組織(立案前)委派或(立案后)委托調解案件;特邀調解組織登錄投資者網平臺接收案件并開展調解工作,調解完成后將調解結果告知人民法院。如需司法確認,法院通過法院調解平臺對調解協議進行在線司法確認;未達成調解協議的案件,案件信息由投資者網平臺傳回法院調解平臺,法院繼續按規定對案件進行審理。另一方面,調解組織自行調解完畢的糾紛案件,也可基于當事人申請在線移交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由法院依照法律規定對調解協議進行司法確認,使得調解協議具備強制執行效力。對投資者、市場機構等當事人而言,“一次不用跑”“鍵對鍵”就能在線完成調解流程和調解協議司法確認。
日前,上海金融法院、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中證中小投資者服務中心、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公司、浙江證券業協會等調解組織分別運用上述機制,進行了在線訴調對接實踐。已經完成的兩批虛假陳述糾紛案件順利達成調解協議,投資者累計獲賠金額320余萬余元。這兩批糾紛的快速、妥善化解,標志著在線訴調對接機制正式落地實施,為今后人民法院和調解組織開展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訴調對接工作提供了范本。
疫情發生以來,為減少人員聚集,遏制疫情傳播,各地人民法院和證監會系統加強合作,大力推行遠程糾紛在線化解模式,紛紛推出“在線調解”、“遠程溝通”、“在線訴調對接”等工作舉措,依法高效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截至3月上旬,各調解組織已受理在線調解申請480余件,調解成功310余件。各級人民法院近年來會同證監會系統,推進證券期貨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成效,在這一特殊時期得到全面應用和充分體現。
建設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訴調對接機制,是最高人民法院和證監會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發展理念和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的務實舉措和具體實踐,對于降低投資者糾紛解決成本,提高糾紛解決效率,提升科技信息化監管水平,以及疫情防控期間便利投資者和市場主體解決糾紛,具有積極作用。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與證監會將持續推進證券期貨糾紛在線訴調機制建設,進一步暢通投資者維權渠道、降低投資者維權成本,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依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資本市場和諧健康發展。
隨著法制建設和體制機制創新的不斷推進,證券投資者保護工作也正朝向更高質量、更多元化的方向邁進。10.背對背與面對面調解解決糾紛讓“適當性管理”不再是空口白話 積極意義:調解讓雙方在現場握手言和。
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發布了《2019年度全國股票市場投資者狀況調查報告》。在預期市場走勢不同時,專業機構投資者重點配置的行業差別較大,且在預期市場趨勢性上漲時行業配置的集中度更高。